唠科。

  当学术期刊集体给AI“立规矩”。

  今年8月,学术期刊界开始集中为人工智能应用划定边界。

  8月19日,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及集群联合发布《坚守科研诚信共建一流期刊——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维护学术诚信倡议》。其中第三条专门针对人工智能,提出要建立健全AI使用披露制度,主动声明AI工具的具体用途及介入程度,确保学术贡献归属清晰、责任可追溯。

  而在此前半个月内,至少已有5家学术期刊密集出台了各自的AI使用规范。《中国经济问题》明确,作者可将AI用于文献检索辅助、文字校对、语言润色和格式整理等辅助性工作,但不得利用AI伪造、篡改数据、案例、文献及研究结果。编辑人员可适当使用AI开展文字校对、格式检查和语言优化等辅助工作,但不得利用AI擅自修改论文核心观点、研究结果及重要论证。《消费经济》严禁由AI主导生成、改写、拼接或洗稿,审稿专家不得由AI替代进行实质性审稿。《北京工商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不接受任何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、人工智能程序及相关智能平台作为论文通讯作者、第一作者、参与作者、成果署名单位,所有稿件署名主体仅限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《广东财经大学学报》和《职业技术教育》杂志也提出了类似要求。

  学术界对AI的困扰由来已久,但为何偏偏在今年的8月,各方突然集体“拍桌子”?或许是因为,当AI已经能够独立撰写论文摘要、数据分析报告甚至完整的学术综述,当投稿中AI参与的痕迹愈发普遍,我们已经站在了不得不回应的临界点上。

  事实上,细读这些声明可以发现,没有一家期刊提出“全面禁用AI”。它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“规范使用”的路径——允许AI承担辅助工作,但要求作者如实披露;允许AI参与非核心环节,但不允许AI占据署名位置。

  这是一种略显妥协的姿态,比“一刀切”禁止更为复杂,也折射出AI时代不得不面对的无奈。必须承认,AI已是学术生产链条上无法回避的存在,人类作者唯一能做的,或许就是为自己的学术成果承担责任。AI可以帮忙查文献、改语病、调格式,但它不能替作者做出研究判断,更不能替作者签名。

  《北京工商大学学报》声明中有一句话:“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属于智能辅助技术工具,不具备独立法律主体地位、学术认知能力与科研责任承担能力。”这句话触及了一个根本问题:署名权的本质是什么?不是荣誉,不是排名,而是责任。一篇论文出了问题,署名者要站出来承担后果。

  一个算法无法承担责任。

  8月初还有一条新闻,美国斯坦福大学领衔的研究团队在《科学》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,他们利用AI设计出了全新的噬菌体病毒。这一突破无疑展现了AI在生物工程领域的惊人潜力,但也有专家提醒,当AI能轻易创造出自然界本不存在的生命形态,背后潜藏的隐患令人不安。

  而它自身,却对由此产生的潜在风险毫无感知、更无法担责。

  7月30日,山东省教育厅发布《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指导纲要》,明确提出“严禁教师以人工智能工具直接替代备课授课”“严禁学生以人工智能工具直接代写作业或代做项目”。这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对师生AI使用边界作出刚性约束的文件。

  AI可以辅助,但不能替代。人类的主体性,必须在智能化的洪流中被刻意保留。当AI的能力已经逼近甚至在某些领域超越人类智力的天花板,学术期刊要求“披露AI使用情况”,学校要求“明确人机协同边界”。

  这些规则的核心诉求是一致的:我们可以使用工具,但不能躲在工具后面。

 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这次的倡议,或许只是一个开端。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细则、更多规范、更多关于“人机边界”的讨论。但无论如何,有一条底线已经被划下。

  AI可以是工具、是助手、是协作者,但它永远不会,也不应该成为“作者”。

  作者:张渺。

  来源:中国青年报。